关于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梯队培养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5-07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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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我市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持续推进我市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梯队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县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园区均可申请进入博士后工作站梯队培养计划。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规模,未设立工作站;

2、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研发队伍;

3、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等级的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属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可优先支持设站。

(二)推荐程序:由单位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报送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在审核把关时要注重对申报单位按年度分梯队培养,列出2022年至2025年培养计划。县区统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博士后工作站梯队培养计划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申报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申请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在本地区支柱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的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申报,对有较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积极支持其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六安市博士后工作站梯队培养计划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涉密级的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①申报表Word版1份;②审核盖章后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合并后的PDF版1份。 

(三)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本地区申报单位材料(电子档)、《博士后工作站梯队培养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和推荐报告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一览表和推荐报告纸质版通过邮寄方式报送。

邮寄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人社局专技科

联 系 人:吴小康   

联系电话:0564-3370637

邮    箱:815280989@qq.com

附件:1.博士后工作站梯队培养计划申报表

2.博士后工作站梯队培养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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