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33号)文件安排和部署,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后,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材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推荐报送至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备案。
(四)今年分两批次进行申报,第一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8日,第二批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进行申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本地区申请设站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二份,电子版一份)和推荐报告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申报工作,要认真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规范申报工作程序,压实核实初审责任,确保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对未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要做好有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对设站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40页。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 系 人:何春明
联系电话:0564-3379851
电子邮箱:522625595@qq.com
附件: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33号)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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