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202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提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0-27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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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8号)规定2025年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采取“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发放,现将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进行“自主申报”的单位(名单见附件),20251231日前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参保企业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以及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且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60号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05

联系电话0564-3372092

 

附件:需进行“自主申报”单位名单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27


附件:需进行“自主申报”单位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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