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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认定
留言时间:2023-10-26 16:57:2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743
受理单位: 市人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请问现在六安市职称认定参照什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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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3-10-31 18:02:41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安排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并进行了解答,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2号)对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审批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应当由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认定。职称初次认定办理按照属地原则,报属地人社部门审批办理。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0564-337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