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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非工伤/非职业病患病(左丘脑肿瘤),公司给予的6个月医疗期到期了,怎么申请延长医疗期?
留言时间:2023-10-07 10:59:3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5444
受理单位: 市人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员工非工伤/非职业病患病(左丘脑肿瘤),公司给予的6个月医疗期到期了,怎么申请延长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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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3-10-08 17:30:24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如职工医疗期满仍需要继续治疗延长医疗期,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对答复有疑问,请致电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电话:0564-337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