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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大学生在六安就业的租房买房问题
留言时间:2022-09-28 09:24:3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188
受理单位: 市人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您好,我是一名来自省内外市的2019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9年9月参加工作,一直都在交社保,一直也都在租房。之前工作单位是市直民办学校,目前转为公办。很久之前咨询过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关于租房补贴的事情,给的回复是当时的政策不包含教育系统职工,所以想再次咨询一下,从工作至今我是否符合享受租房补贴的标准?如果可以享受租房补贴,具体是什么标准?如果近期买房可以享受哪些补贴?具体又是什么标准?如果享受了租房补贴,如果接下来买房子还能否再享受买房补贴? 期待您的回复和解读,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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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2-09-30 19:22:1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您是2019年毕业参加工作的,在此以后我市执行2个人才租房补贴政策。一是《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六发〔2016〕37号)中的租房补贴是针对A类、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二是《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六发〔2021〕14号)中租房补贴是针对重点产业企业的,所以您均不符合要求。二、购房补贴。今年5月25日我市印发了《六安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六人社秘〔2022〕101号),文件规定:六安各类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含自主创业人员,下同)中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硕士学位)、本科、高职院校和其它院校专科、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等人才,购买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含存量商品住房,下同)的,按照相应人才层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6万元、4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文件执行时间到2022年12月31日。您若在此期间购买商品住房可以申请6万元购房补贴。三、按照六人社秘〔2022〕101号中“同一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的要求,您享受过租房补贴,可以享受购房补贴,但不能继续享受租房补贴。”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市人社局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64-3313779、3371220。市人社局已安排专人于9月28日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