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保服务进万家”知识问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篇)
1.什么情况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参保?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可以线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村(社区)、乡镇事务所、县区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线上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或登录安徽省人社厅网办大厅、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按步骤申请办理。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费多少?政府补贴多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供城乡居民选择。目前,我市缴费标准设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
为了引导参保群众高缴费、高保障,政府给予缴费补贴,选择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多,比如最低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补贴金额计入居民养老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
3.什么时候能领养老金?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进行缴费的,不论男女,年满60 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资格认证?
答:为防止出现冒领养老金等现象,各县区居保经办机构每年对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领待人员可以通过皖事通APP进行线上认证,搜索“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以本人认证,也可以家人登录协助进行认证;线下可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去村(社区)、乡镇事务所、县区社保机构进行线下认证;对于高龄、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经办机构提供上门认证服务。同时城乡居保经办机构也会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进行信息比对认证。
5.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参保人员在参保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并均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
6.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处理?
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7.是否允许补缴以前年度保费?如何办理补缴费?
允许补缴,可以在年满60周岁办理领取待遇手续前一次性补缴(补齐)15年保费,也可以对历年低档次缴费标准进行高档次缴费标准差额补缴。补缴可就近到村居委会、乡镇社保所、县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办理,填写《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安徽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安徽人社公众号),搜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补缴费申报”服务,按照选定的缴费标准进行补缴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