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你问我答——养老保险篇
1.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否可以继承?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本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利息构成。参保人员发生死亡的其个人账户金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
3.问:城乡居保个人账户金额全部发放完以后,养老金还会继续发放吗?
答:会按原标准继续发放养老金至本人终老,从而实现终身保障。
4.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资格认证?
答:为防止出现冒领养老金等现象,各县区居保经办机构每年对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现在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pc端、掌上12333app、皖事通进行线上自主认证;也可以本人携带身份证去村、镇、县经办机构进行线下认证。
5.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对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如,2023年7月1日后死亡的,因当前中央基础养老金调整为103元/月,故现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824元。
6.问:企业参保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可以将账户退了吗?
答:按政策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除因死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出国(境)定居的,可依规定办理清退,其他情形不予办理。
7.问:企业退休职工退休认证怎么办理?
答:本地居住的退休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大厅或城区各街道社区、乡镇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或登录“皖事通”App进行手机自助认证;异地居住人员可登录“皖事通”或“掌上12333” 进行手机自助认证;高龄、行动不便人员,可联系社保经办部门、街道社区,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8.问: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9.问:企业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2021年8月31日以后去世的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其遗属待遇按照人社部〔2021〕18号规定标准执行。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2023年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62元。
抚恤金的标准:在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不满5年,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10.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的构成及计算方式?
答: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①基础养老金=(当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存储额÷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3%×视同缴费年限。
11.问:影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水平的因素有哪些?
答:按照当前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个人账户金额多少、退休年龄的大小、当地职工平均工资都有直接关系。相同条件下,累计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水平越高,养老金标准越高。
12.问: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答:男年满60周岁,女职工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岗位年满50周岁;从事下井、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13.问:职工在退休时,出生日期认定依据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出生日期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14.问:个人可以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业务吗?
答:不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业务应由单位进行申报办理。
15.问:企业退休后异地居住,基本养老金发放能转移吗?
答:参保人员退休后,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异地居住的,基本养老金仍由退休时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16.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答:可以,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
17.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人员处于欠费状态能否办理转移?
答:不能,只有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并办理停保后,才可以办理转移。
18.问:目前,我市本级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可以联办哪些事项?
答:对符合在我市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可申请基本养老金待遇申领(含提前退休、退职)、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住房公积金提取三项业务一次办理,也可只勾选需要联办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