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政策你问我答——就业创业篇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3-04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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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市直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业务咨询热线是多少?

答:咨询热线:一次性就业补贴:0564-3376090;一次性创业补贴:3376089 

2.问:哪些人可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答:毕业年度(11日至1231日)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3.问:市直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选择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业务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至六安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经六安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审核后,拨付至申请对象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4.问:哪些人可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5.问:哪些单位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答: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6.问:哪些单位可以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答: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给予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7.问: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如何实现网上申请?

答: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间一般为本年度10月中上旬至11月中下旬,通过网上自愿申请,如2024,网上自愿申请时间为20231010日至112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家庭一户一码照片或加盖有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8.问: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具体发放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一般于毕业年度前一年的下半年开始,如202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启动时间为:20231010日,网上自愿申请时段为20231010日至1120日。通过系统审核确认后,12月底前将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社保卡或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9.问: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15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10.问: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具体发放对象包括哪几类?

答:以202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为例,发放对象为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4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11.问:创业补贴申领对象?

答:(1)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

3)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及防返贫监测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一次性创业补贴补助不低于5000元。

12.问:哪些是就业困难人员?

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13.问: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答:(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14.问:哪些单位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答:(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员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50%的补贴(不包括员工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员工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15.问: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托底性安置岗位,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16.问:公益性岗位享受哪些政策补贴?

答: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劳动者;同时,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17.问:公益性岗位政策期限是多久?

答: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18.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哪些人?

答: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已被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9.问:三支一扶期满就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支一扶人员可获得期满服务证书,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公务员、选调生招录方面。每年按不低于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10%左右的比例单列计划,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报名参加选调生选拔考试。

事业单位招聘方面。每年拿出不低于10%的比例定向招聘三支一扶人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县及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凭省三支一扶办颁发的服务证书,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

事业单位简化程序直接聘用方面。原则上,在基层服务单位编制岗位等有空缺的前提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简化程序直接聘用。

继续教育方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我省成人高考专升本报考条件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创业就业方面。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和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具体政策可向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咨询。

学费补偿方面。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财教〔20161770号)享受学费补偿政策。

其他方面。三支一扶服务期可连续计算工龄,可视同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工作年限。三支一扶服务期可享受职称评定、户籍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等政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方面享受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20.问:三支一扶服务期内待遇如何?

答:工作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由中央、省和市三级财政承担。体检补助。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正式上岗后,每人给予400元体检补助。

体检补助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正式上岗后,每人给予400元体检补助。

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每人3000元。

绩效考核奖励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优秀等次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获得考核优秀等次省级通报的,另外给予资金奖励。

其他保障。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统筹部分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同时,省三支一扶办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为三支一扶服务期内的人员,购买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21.问:取得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支教岗位?

答:取得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要求为具有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和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数科学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其他层级或科目的岗位不得报考。

22.问: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如何报考支教岗位?

答:以《安徽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为例。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支教岗位。但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报考时须填写教师资格考试的层级和科目,如小学语文,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承诺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等。

23.问:退役大学生士兵是否可以报考三支一扶

答:以《安徽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为例退役大学生士兵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2023年毕业的须于20237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②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由我省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或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退役人员;

④2021年、2022年、2023年退出现役,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的人员,其中,2023年退役的须于2023731日前办理完成退役手续。

24.问: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年限多长?可以提前终止吗?

答: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时限为两年,一般从招募当年的91日起算,到第三年的831日截止。根据本人申请,经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三支一扶人员可提前终止服务。但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享受期满相关政策待遇。

25.问:哪些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失业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26.问: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全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统一为市本级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1930*90%,每人每元1737元。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最长为12个月;满五年不足十年,最长为18个月;满十年或以上,最长为24个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

27.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28.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又打零工,失业保险金待遇会不会停发?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29.问: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答: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7号)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保险满36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经个人申请,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30.问:失业后申领失业金有时间限制吗?

答:失业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你和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且有求职意愿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31.问:哪些单位可以查阅档案,如何办理?

答:公安部门、安全部门、检察部门以及公证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设有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可查阅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32.问: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答: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服务;离校时未就业的,可由学校统一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33.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34.问:流动人员应及时归档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答:国内学历学位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材料、职称材料等。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党员材料。正式党员材料(预备党员材料应在转正后归档)应由党组织直接通过机要方式转递,或密封后(党委、总支加盖骑缝章)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

工作材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形成材料,应由材料形成单位通过机要方式或派专人转递。非国有企业等单位形成材料一般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其他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归档范围及要求的材料。

35.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有哪些作用?

答: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过程时,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36.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申请转出需要哪些材料?

答:申请时须提供转档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或其他接收证明材料。单位委托代管人事档案的,申请转档人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37.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38.流动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业务咨询电话?

六安市才服务中心电话:0564-3313779;(可根据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拨打电话咨询)。

霍邱县   0564-2717064

金寨县   0564-7060715

霍山县   0564-5029058

舒城县   0564-8662262

金安区   0564-5150578

裕安区   0564-3310204

叶集区   0564-6490612

39.问: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答:对自考、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代管档案的,要求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其他学历、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要将所有档案材料一同转入,防止重复建档。

40.问:留学人员如何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答:需提供高中学籍等国内学籍材料、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成绩单原件、国外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等工作材料。

41.问: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是否接收个人自带档案?

答:根据人社部发〔20211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个人自带档案。高校毕业生档案也可由学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

42.问:市、区、县就业见习各单位咨询电话多少?

答:六安市符合条件的青年可根据见习岗位所在地,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本级(开发区)0564-3371220

霍邱县   0564-2717383

金寨县   0564-7356195

霍山县   0564-3912137

舒城县   0564-8662262

金安区   0564-5150760

裕安区   0564-3390699

叶集区   0564-6490612

43.问: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可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答: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4.问:见习与实习有什么不同?

答:实习是在校学生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而见习对象更宽泛,毕业前6个月高校学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未参加过见习都符合报名资格。其次,是待遇不同,参加见习每月可以领取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见习期结束,如果你表现优秀,还可以获得企业优先录用的机会。

45.问:对中小型企业留用见习人员有无力度更大的政策补贴?

答:鼓励中小企业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兑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6.问:企业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有无相关政策补贴?

答:企业吸纳高校学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基地补贴,并按照每名见习人员200元、1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指导补贴和相关保险补贴。

47.问: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见习期多长?可以提前终止或者重复参加吗?

答:见习期限最短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向见习基地提出离岗申请,见习基地报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前终止见习。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48.问:哪些人员可以领取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答:就业技能培训的补贴对象为持有我户口或我市居住证、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

49.问: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50.问:哪些人、哪些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为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贷款条件为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51.问:如何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

    答:贷款申请人向创业地人社部门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合格后,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咨询电话: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564-3376089

52.问:创业担保贷款可以申请多少额度?需要承担多少利息?

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4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目前执行的利率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0BPs。(以目前人民银行发布的LPR为例,总的执行利率为3.45%+1.5%)。

53.问:个人有其他贷款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么?

答: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54.问:在申请贷款时,对担保人资格有什么要求吗?

答:公务员、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经营良好和具有稳定收入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可以为借贷人提供反担保

55.问: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免担保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一)个人申请的 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

(三)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五)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

56.问:个人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能申请几次?

答: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57.问: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1)对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新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其中,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

2)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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