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相关部门实施暖民心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22〕19号)关于“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要求,现就支持相关部门实施暖民心行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技工院校、民办培训学校等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要发挥教学组织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人社、商务、民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暖民心行动。经相关暖民心行动业务主管部门遴选(如:“新徽菜·名徽厨”定点培训机构)或确认的机构,可以开展暖民心送技下乡活动。
二、各培训机构承接涉及人社部门兑现补贴资金的暖民心行动项目,须按人社部门相关就业技能培训开班申请、资格审核、过程管理(全程视频+钉钉打卡签到签退)、补贴申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开展暖民心送技下乡活动须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供学员现场开展实操训练。
三、各培训机构承接不涉及人社部门兑现补贴资金的各类培训项目,须按委托部门(单位)要求开展工作。但不得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中相关禁止性规定。
四、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将技能培训和推进县域劳务品牌建设相结合,将有限的补贴资金向培训后带动就业创业效果好的工种和培训机构倾斜。同时,要加强各类补贴性技能培训过程监管,提高补贴资金使用绩效。
各单位工作实施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孔庆好,电话:3376028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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