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7-0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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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博士后科研平台载体建设,推动我市博士后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第十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设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85号),现就开展第十批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等级的科研平台;

(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四)具有创新的科研项目;

(五)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hrss.ah.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在首页专题专栏中选择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点击博士后子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具体申报程序详见操作手册(在博士后子系统页面右上方)。

(一)单位申报。申报单位要据实填写申报材料,从系统中导出生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报送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涉密申报材料要做好脱密工作。《申报表》和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二)部门审核。按照属地原则,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后,填写《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表》《推荐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评选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开展设站评选,并对评选通过的设站单位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市推荐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经相关程序后备案设站。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大力宣传我市博士后相关政策,组织好本地区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要按照标准条件,对申报单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围绕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发展,优先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专精特新等企业中推荐申报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补贴经费由属地财政承担。

(二)对已明确有进站博士后的申报单位优先推荐。

(三)各县(区)局须严格按照博士后工作经费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切实强化对辖区内站点日常运行、人才招收、经费使用等各项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督导,对不具备持续开展博士后工作能力的设站单位,督促其按规定流程及时主动申请撤销站点。

)严格报送时间,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726日。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请于2026727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提交并将本地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64-3370637

邮寄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厦802

 

附件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情况汇总表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76

      附件: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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