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依法保障下岗职工权益 精准服务彰显法治温度
近日,下岗职工周某专程将一面印有“尽职尽责 排忧解难”的锦旗送至舒城县人社局办事服务大厅,对该局在帮助其恢复养老保险关系过程中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的服务精神表示诚挚感谢。
周某原系某破产企业职工,2003年下岗后因生计奔波,一直未及时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加之年代久远、个人信息变更(原15位身份证号与现18位身份证号不一致)及原始材料遗失,导致其养老保险权益难以依法确认。面对这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县人社局征缴中心严格依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多次协调公安部门、原企业主管部门等单位,依法调取历史档案资料,核实身份信息与参保记录,最终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法为周某恢复了养老保险账户,切实维护了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该案例是舒城县人社局践行“执法为民、依法维权”理念的生动体现,展现了政府部门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中坚持法治原则、尊重事实、保障人权的责任担当。下一步,县人社局将继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效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服务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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