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成功调解一起新业态用工纠纷
5月18日上午,舒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接到一起新业态快递小哥陈某和快递公司用工纠纷调解申请。调解员第一时间登记受理相关信息,并约定双方当事人调解时间。
据悉,该快递公司为提升市场与某数据共享平台开展合作,陈某通过网络与该平台签约注册为快递小哥,根据平台分配的订单上门揽收快递后交由该快递公司承运。2023年4月底,该平台终止与该快递公司合作,陈某因未在规定时间网签新版服务协议被平台视为自动终止服务,并被销号处理。陈某认为与该快递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被其单方终止劳动关系,要求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计2.2万元。
5月19日下午,双方按照约定来到调解中心。调解过程一开始双方情绪十分激动,调解员始终耐心倾听双方的讲述,向双方详细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掌握各自真实想法后,采取“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因势利导,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反复沟通,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快递公司老板当场支付调解款5000元。
舒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自2023年3月3日成立以来,成功调解案件32件,帮助39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权益计214万元。下一步,舒城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将持续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把争议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以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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