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9-24 16:02
字号:大中小 下载 打印 收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2号)、《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10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我市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职称初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市本级所属企事业单位(含不属于县(区)认定范围的中级职称、档案委托市人才中心托管的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不包括“以考代评”)技术岗位工作一致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认定相应职称。

各县(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按属地由各县(区)人社局在本年度内自行安排。

二、基本条件

1.直接认定职称,须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成教、函授、自考、网络教育、委培”等非全日制学历人员。

2.所学专业与认定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3.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4.申请直接认定的专业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标准化、档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律师、出版、安全工程、通信工程等中、初级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

5.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足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

6.标准条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1.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

2.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

3.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

四、申报时间

2026年中初级职称初次认定工作全面推行线上全流程办理。同一年度每个认定会只能发起一次认定计划。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10月3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行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符合中初级职称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模块在线注册、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五、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按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准确填写认定专业、从事专业和工作小结,线上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认定中级的还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学信网查询结果

4.诚信承诺书

5.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6.单位公示证明、单位考核合格证明

7.与申报专业一致的工作年限佐证材料

8.有资格要求的系列(专业)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

(二)申报程序

申报直接认定,需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1.个人申请。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责。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认定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认定两个及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职称。当年度直接认定和职称评审不可同时申报。

2.申报人所在单位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情况,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确认。初审后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公章并出具《单位公示证明》方可上报。

3.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各县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复核,对申报人身份、工作岗位、学历、资历以及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需完善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未按规定时限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4.市人社局开展审核认定。市人社局按照职称直接认定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认定条件和程序、超出认定范围或违反认定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

5.认定结果公示和审批。对拟通过直接认定人员名单在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相关流程审批下文并将相关信息数据上传安徽省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3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