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三)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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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将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依法查处的2026年第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一、霍邱县人社局查处安徽米家优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安徽米家优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4MAEHCA6A0E;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望江西路409号三江小区配套房4层;法定代表人:路恒会,主要负责人:顾成龙。

2026年6月17日,张某某、袁某某等劳动者到霍邱县人社局反映,该公司在霍邱县城西湖乡和王截流乡安置房项目实施房屋装修作业期间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安徽米家优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56名劳动者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期间的劳动报酬共计75.713万元。

2026年6月24日,霍邱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邱人社监询〔2026〕24号),要求该单位报送项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并派员接受询问。

2026年8月28日,霍邱县人社局向该公司及负责人顾成龙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邱人社监令〔2026〕18号),该公司及其负责人逾期未履行。

2026年9月7日,霍邱县人社局将安徽米家优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公司负责人顾成龙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侦办中。

二、叶集区人社局查处刘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刘伟,身份证号码:342423********229X;住址:六安市叶集区。

2026年3月5日,谭某某等劳动者向叶集区人社局反映,其在叶集区明发明辉城项目工作期间,被刘伟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刘伟未足额支付27名劳动者2023年5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劳动报酬共计305452元。

2026年3月5日,叶集区人社局依法向刘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叶人社监令〔2026〕16号),责令其于2026年3月9日前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其逾期拒不履行整改指令。

2026年3月24日,叶集区人社局依法将刘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026年7月24日,叶集区公安分局受理立案,涉案劳动报酬已全部追回,部分已发放到位,剩余款项将陆续发放至劳动者。

三、裕安区人社局查处安徽亮诚劳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安徽亮诚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MA2WFCKE6X,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皋城王府3幢107室、207室,法定代表人:胡必亮,实际负责人:潘玉成。

2026年7月25日,高某某等5名劳动者来裕安区人社局投诉,反映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该公司拖欠5名劳动者2024年9月到2025年6月劳动报酬共计19.4万元。

2026年8月11日,裕安区人社局依法对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裕人社监令〔2026〕15号),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

2026年8月28日,裕安区人社局将该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026年9月9日,在多部门持续高压约谈与督导下,该公司将拖欠的劳动报酬支付至5名劳动者手中,欠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金寨县人社局查处韩孝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韩孝勇,身份证号码:342426********5619;住址:六安市金寨县。

2026年3月26日,舒某某等劳动者向金寨县人社局反映,其在金寨县金顺新能源项目工作期间,被韩孝勇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韩孝勇未足额支付77名劳动者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期间的劳动报酬共计856288元。

2026年8月4日,金寨县人社局依法向韩孝勇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金人社监令〔2026〕40号),责令其于2026年8月7日前足额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但其逾期拒不履行整改指令。

2026年8月12日,金寨县人社局依法将韩孝勇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026年9月14日,金寨县公安局受理立案,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侦办中。

五、金安区人社局查处青海坤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青海坤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100MA752L1L03;法定代表人:赵友宁;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8号35号楼2单元251室。

2026年2月2日,多名劳动者前往金安区人社局反映,青海坤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六安广威产业园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5.7MW分布式光伏项目过程中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青海坤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16名劳动者2024年  月至2025年4月期间的劳动报酬共计775420元。

2026年3月16日金安区人社局向青海坤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金人社监令〔2026〕6号);2026年4月3日金安区人社局向青海坤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金人社监告〔2026〕5号);2026年4月24日金安区人社局向青海坤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金人社监理〔2026〕5号),责令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后再依法追偿,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清偿义务。

2026年5月20日,金安区人社局将该单位列入信用惩戒名单,并将于行政处理决定书法定期限届满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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