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八级工”制度,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根据《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169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我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业(工种)及等级
按照“以产业定职业,以职业选机构”要求,我市可遴选备案车工等72个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及等级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及数量
在我市现有已备案的市属社评组织(备案号首字母为“S”)中公开择优遴选,按照每个职业(工种)备案市属社评组织1家的原则进行,其中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保育师、养老护理员市属社评组织可备案2家。
(二)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近1年(至2026年3月)正常开展评价工作,且近1年度质量评估星级为四星及以上或纳入整改已完成整改验收。
近3年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1)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领域有严重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2)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3年内民政部门年审不合格;(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内;(4)企业3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内。
(2)承诺将质量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自愿接受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
2.机构信用与基础保障
(1)合规记录与业务匹配。近3年在市场监管、税务、人社、民政等部门无严重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备案职业(工种)与经营范围、行业属性相匹配,主营业务聚焦备案职业(工种)。同等情况下,主营业务和行业属性匹配度作为遴选首要参考因素。
(2)办公场地与设施设备。拥有与评价规模适配的独立办公用房,设档案室等专用功能区,基础办公设备齐全;场地符合基础安全规范要求。
(3)内设部门与人员配置。设立独立的评价工作内设部门,岗位职责明晰;设有考务、命题、考评、督导等核心业务岗位,专人定岗,配备充足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且保障核心专职人员数量;机构负责人熟悉评价政策业务,业务岗位人员业务熟练。
(4)管理制度与收费标准。内部管理制度符合人社部质量督导指标体系和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五个制度文件)等要求,覆盖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及监考、命题、考评、督导等各环节,且经本单位正式审定印发;制度内容贴合实际,可执行性强;建立评价政策业务宣传规范性审核制度,宣传内容规范;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公示并严格执行。
3.评价场地与核心能力
(1)考评场地与设施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全面机考,机考、实操考场均具备独立使用权,考位、工位数量、间距符合规范,与备案职业(工种)、评价规模相匹配;实操考评设备功能完好,适配试题考核标准和需要。考场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规定。
(2)试题资源与题库管理。具备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和命题技术规程要求的题库资源,专人保管、流程规范、安全可靠;各等级理论、实操题库题量达标,覆盖国家职业标准各权重模块,支持随机循环抽题组卷。
(3)关键岗位与人员配备。各备案职业(工种)配备规定数量、资质与能力匹配的命题专家及充足的持证考评人员、持证内部质量督导员;考评人员具备相应技术技能岗位经验,专业水平与考评职业等级相匹配。
(4)评价方案与能力适配。制定内容完整、要素具体的评价实施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岗位职责分工;评价规模与场地设施、人员配备的承载能力相匹配。
(5)评价开展与服务效果。已备案职业(工种)全面常态化开展评价、服务及时有效,评价合格率合理适当;评价与培训有机衔接,发挥就业促进作用。
4.命题规范与考评管理
(1)制卷规范与命题质量。每批次命题专家资质匹配,全员签订并严格履行保密承诺书;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试卷的时长、题量、题型结构符合规定,内容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考核方式、时长、配分粒度合规;卷面设计和印制格式规范。
(2)考评规范与考核质量。每批次评价严格执行独立评分制、组长负责制、轮换回避制;操作技能考核实际考试时长达到卷面规定时长比例要求;严格依据评分标准阅卷,评分严谨细致,统分流程规范、结果准确。
5.考务规范与过程管理
(1)计划制定与报名审核。评价认定计划完整细致、信息准确、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报名资格审核严格规范,考生报名佐证资料详实、可查且归档完整。
(2)方案执行与风险防控。各批次评价严格按照确定的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监考、督导、考评、阅卷等各环节操作规范、流程有序,与方案安排一致。建立完善的评价过程质量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执行涵盖命题管理、评价实施、安全应急等方面防控预案,及时排查处置各类风险。
(3)考场管理与考风考纪。试卷印制、运送、保存、交接等流转环节管理严格、全程可追溯;考前向考生明确告知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制度;防作弊设施完备,理论、实操考场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画面清晰可辨;严格落实考生身份现场核查,考场井然有序。
(4)证书核发与数据报备。证书发放登记表存档完整、信息准确,发放记录可追溯;评价结果及证书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备,上传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
(5)档案管理与配套设施。配备专用试卷保密柜、档案柜,保管场所符合安全要求;评价资料档案整理规范、分类明晰、管理有序,按规定期限保存,支持全流程追溯倒查。
6.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1)内部督导与问题整改。健全内部质量督导体系,落实评价全批次、全环节质量督导覆盖制度;督导记录完整准确,问题整改建议具体、明确;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闭环管理,过往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对账销号,全部整改到位。
(2)信息化建设与监管应用。机考平台功能完善,实现题库录入、随机组卷、人脸识别、信息化考试等核心功能,评价过程可监管、问题可追溯;机考档案保管规范,全过程可倒查,考试数据安全管理,严防泄露、篡改。
(3)持续改进与质量提升。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围绕报名审核、命题制卷、考务实施、考评阅卷、人员履职等方面,开展内部质量评估,主动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推动评价质量提升,不断优化评价流程和管理标准。
三、申报材料
(一)社评组织再评估遴选申报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
(二)备案期及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工作手册,内设机构组织架构图及各岗位专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机构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评价工作风险防控体系、评价质量管控方案、评价规章制度。
(五)申报职业(工种)及等级对应的理论知识考试样卷、操作技能考核样卷各1套。题库资源待技术评估时备查,无需提交。
(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承诺书(附件3)。
上述相关材料,均包括书面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四、评估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对符合此次再遴选的市属社会评价组织,相关申报材料需在2026年6月30号前提交至六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技术评估与公示。市人社局于2026年7月10号前组建市级评估组对申报机构进行实地评估,对不符合评价技术要求的职业(工种)进行调整,对评估后的机构进行社会公示。
(三)备案信息上报。再评估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备案信息汇总报省厅。省厅按程序将机构拟备案信息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备案并公布,原备案信息注销。完成全部备案程序的机构,实行“白名单”备案有效期管理(有效期3年,自出具备案回执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不自动延期)。
五、有关要求
(一)有序开展遴选备案工作。各社会评价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再评估遴选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未通过此次遴选、具备相应承载能力的机构,可转为备案机构的分支机构或考核点;对于未申报参加、未通过此次遴选或未纳入此次遴选职业(工种)范围的机构,原备案期届满后,不再续期备案,符合其他终止情形的按相应程序办理;另行组织遴选的,另行通知。社评组织的法律责任不因备案终止而免除,仍需对已评价发证工作承担相应主体责任。
(二)严格把控机构遴选标准。各社会评价组织要严格遵循国家职业标准对技能考核的要求,参照评价机构备案管理技术参数标准,聚焦重点、突出主业、动态调整,要全面分析机构承载能力、自有条件及工作实际质效,避免偏离主业、跟风卡位,着力解决和防止机构备案职业(工种)集中、评价范围过载等问题。对于原备案机构不满足再评估遴选条件的,不遴选,不搞“雨露均沾”。
(三)完善机构遴选管理机制。各社会评价组织要紧扣本地主导产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结合“十五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评价体系,各县区人社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落实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职责,对备案机构后续开展评价工作与遴选申报材料关键信息(人员、场地、题库、资源等)不符、减配降配的,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终止备案等处理。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64-3376028、3376202。接收材料电子邮箱:laszjk@163.com。
附件:1.六安市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职业(工种)附表
2.社评组织再评估遴选申报表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承诺书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
附件1:六安市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职业(工种)附表.xlsx
附件2:社评组织再评估遴选申报表.doc
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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