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第1期在职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公示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6-0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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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死亡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或申领人的主体资格有异议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异议成立的,应重新审核另行公示。其他遗属对遗属待遇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申领人追索。

序号 死亡参保人员 死亡参保人员所属单位 死亡参保人员遗属待遇申领人
经办机构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死亡日期 单位名称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与参保人员关系
1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张光 342101********1078 202402 安徽中农农业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张光 342101********1078 本人
2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朱俊 342401********2232 202604 个体 朱琳 342401********0848 子女
3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姜正芳 342401********0010 202605 个体 姜玲 342401********2224 其他
注:1.公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应隐藏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
       2.与参保人关系栏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三类。
       3.如对公示有异议,可联系市养老保险中心:0564-337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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