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次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3-1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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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刘家春3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算)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60813376150,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246次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结论

1

刘家春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陈本铸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赵本成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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