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次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公示
经2025年1月9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刘涛等10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6114、3376015,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第222次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住址 | 结论 (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1 | 刘涛 | 男 | 六安市裕安区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唐继权 | 男 | 六安市金安区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3 | 王志兵 | 男 | 六安市舒城县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4 | 苗林 | 女 | 六安市金安区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5 | 杨倩 | 女 | 六安市舒城县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6 | 朱克廷 | 男 | 六安市裕安区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7 | 吕伟 | 男 | 六安市金安区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8 | 刘元钧 | 男 | 六安市裕安区 |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9 | 李彬 | 男 | 六安市金寨县 |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10 | 陈太中 | 男 | 六安市霍邱县 |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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