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公示
按《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在市直参保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见附表),截至2024年12月底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现予以公示,共涉及145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请于12月24日前完成皖事通自助认证或到就近社区完成认证,逾期将暂停发放待遇。暂停待遇后完成资格认证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附表:2024年12月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超过十二个月人员名单.xlsx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7日
2024年12月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超过十二个月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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