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11-1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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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在市直参保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见附表),截至2024年11月底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现予以公示,共涉及263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请于11月25日前完成皖事通自助认证或到就近社区完成认证,逾期将暂停发放待遇。暂停待遇后完成资格认证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附表:2024年11月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超过十二个月人员名单.xlsx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2024年11月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超过十二个月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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