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本级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提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10-23 09:13
字号: 下载 打印 收藏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36号)要求,2024年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采取“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发放,现将市本级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免申即享”发放失败单位补充材料

市本级部分单位(名单见附件1)因银行账号、户名等基础信息缺失无法直接发放资金,请上述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前将单位银行账户信息(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送(寄)至六安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二、用人单位自主申报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进行“自主申报”的单位(名单见附件2),可在2024年12月31日前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60号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4室

联系电话:0564-3376091


附件:

1.“免申即享”发放失败单位名单

2.需进行“自主申报”单位名单

3.单位银行账号信息表


六安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发放失败用人单位名单.xlsx

附件2:需进行“自主申报”单位名单.xlsx

附件3:单位银行账户信息.doc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