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第1期在职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公示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10-14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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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间,对死亡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或申领人的主体资格有异议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异议成立的,应重新审核另行公示。其他遗属对遗属待遇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申领人追索。
序号 死亡参保人员 死亡参保人员所属单位 死亡参保人员遗属待遇申领人
经办机构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死亡日期 单位名称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与参保人员关系
1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焦胜强 342401********5896 202409 六安市微特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王秀娟 342401********5923 配偶
2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潘光红 342423********5316 202409 六安大别山综合劳务有限公司 朱国侠 342423********5187 配偶
3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易怀林 342423********4371 202409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杜勤 342423********4365 配偶
4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王绍强 342225********8030 202407 个体 许洁 342225********8047 配偶
注:1.公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应隐藏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
       2.与参保人关系栏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三类。
       3.如对公示有异议,可联系市养老保险中心:0564-337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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