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9-18 15:47
字号: 下载 打印 收藏

按《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在市直参保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见附表),截至2024年9月底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现予以公示,共涉及123人。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请于9月25日前完成皖事通自助认证或到就近社区完成认证,逾期将暂停发放待遇。暂停待遇后完成资格认证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附表:2024年9月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超过十二个月人员名单.xlsx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8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