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第1期在职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公示表
公示期间,对死亡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或申领人的主体资格有异议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异议成立的,应重新审核另行公示。其他遗属对遗属待遇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申领人追索。
| 序号 | 死亡参保人员 | 死亡参保人员所属单位 | 死亡参保人员遗属待遇申领人 | |||||
| 经办机构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死亡日期 | 单位名称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与参保人员关系 | |
| 1 |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
杨菊 | 342401********0489 | 202403 | 安徽省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 张之林 | 342427********0098 | 配偶 |
| 2 |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
朱冠民 | 342425********0050 | 202402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六安市委员会 | 王玉凤 | 342425********022X | 配偶 |
| 3 |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
李力 | 342401********0039 | 202403 | 六安市人民医院 | 吴锡梅 | 342401********9904 | 配偶 |
| 4 |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
朱志祥 | 342421********4919 | 202402 | 个体 | 张维玲 | 342421********4965 | 配偶 |
注:1.公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应隐藏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
2.与参保人关系栏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三类。
3.如对公示有异议,可联系市养老保险中心:0564-3376051
2.与参保人关系栏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三类。
3.如对公示有异议,可联系市养老保险中心:0564-337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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