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第1期在职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公示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养老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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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间,对死亡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或申领人的主体资格有异议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异议成立的,应重新审核另行公示。其他遗属对遗属待遇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申领人追索。


序号 死亡参保人员 死亡参保人员所属单位 死亡参保人员遗属待遇申领人
经办机构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死亡日期 单位名称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与参保人员关系
1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王世亮 342401********6737 202402 安徽德森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解清清 340122********6161 配偶
2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胡远志 342401********3430 202311 安徽五粮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胡华堂 342421********4016 父子
3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戴敬炜 342401********0812 202402 六安长安冲压制品有限公司 张红 342401*********0822 配偶
4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孟凡龙 342401********2235 202402 个体 孙平 342401********0048 配偶
5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倪卫国 342401********1012 202312 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倪钰德 342401********1316 子女

注:1.公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应隐藏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
       2.与参保人关系栏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三类。
       3.如对公示有异议,可联系市养老保险中心:0564-337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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