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新一轮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清理优化工作
近期,我局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皖办明电〔2024〕14号)文件要求,及时印发了《关于清理优化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区及市直各单位对全市范围内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进行全面的排查清理。
经排查,我市共有12项创建示范活动和9个表彰奖励项目,均是经省委批准,在《安徽省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目录》中,我市无违规开展的创建示范和评比表彰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通知》要求,按时将我市清理优化结果(申请撤销12项创建示范活动,保留9项表彰奖励项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报送省人社厅。在清理优化期间,暂停我市9项(市级项目2项,县级项目各1项)表彰奖励活动的开展工作。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