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学院毕业生可享大专生待遇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2014-08-0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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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当前技术人才很热门,但是很多学生和家长还是对就读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存在顾虑,担心在就业和招聘中会遭遇“学历歧视”。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后学生和家长完全没必要有这样的担心和顾虑。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安徽省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皖政办〔2014〕17号)规定: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视同大学专科学历,可报考相应的公务员职位,并纳入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受聘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职工,可比照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给予其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长期以来,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的待遇问题一直是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反映的热点问题。此次我省出台的新政策,规定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享受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待遇,解决高技能人才成长过程中最实际的待遇问题,将有助于我市技工教育的发展,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加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已累计培养合格21万人次职业技工人才,其中,中高级技师人才1985人,高级工1.4万人。通过积极推进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建设,建立国家级技能建设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推选首席技能大师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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