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依据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有关视频资源来源于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