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二)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将全市各级人社部门依法查处的2023年第二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一、舒城县人社局查处舒城舒兴时装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舒城舒兴时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3MA2UC7LJ1L(1-1);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万佛路西侧丰墩村小企业产业园内;法定代表人:储召月。
2023年5月4日,舒城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舒城舒兴时装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舒城舒兴时装有限公司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共拖欠27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7.3万元。2023年5月6日,舒城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舒人社监令﹝2023﹞69号),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前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2023年5月10日,舒城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6月8日,该公司已将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部发放到位。
二、叶集区人社局查处江苏亿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江苏亿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光忠,注册地址:淮安市清河区水渡口大道融侨华府天玺园3号楼3A05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682185419J。
2022年12月26日,叶集区人社局接到尹某升等多名劳动者投诉,反映被江苏亿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江苏亿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严格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导致拖欠尹某升等210多名劳动者劳动报酬540余万元。2023年1月10日,叶集区人社局向江苏亿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叶人社监令〔2023〕2号),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未积极主动化解欠薪问题,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3年春节前,叶集区督促多方筹集资金,将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部支付到位。
鉴于江苏亿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消极处理,不积极履行主体责任,2023年2月17日,叶集区人社局向江苏亿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叶人社监罚告〔2023〕1号),2023年3月27日,叶集区人社局向江苏亿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叶人社监罚〔2023〕1号),对该公司行政处罚10万元。2023年4月10日,江苏亿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10万元罚款缴纳到位。
三、金安区人社局查处郝远宏拖欠劳动报酬案
郝远宏,身份证号:3424xxxxxxxxxx7379。
2023年3月15日,投诉人孟某军等人前往金安区人社局投诉称,在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新校区教学楼部分外墙保温项目中,被实际承包人郝远宏拖欠1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7.6万元。
经查,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新校区项目由总包单位安徽三建皖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安徽三建皖西工程有限公司将该项目部分外墙保温劳务工程分包给自然人郝远宏,总包单位按实际工程量已足额支付给劳务承包人郝远宏,但郝远宏仍拖欠1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7.6万元。
2023年4月18日,金安区人社局依法向郝远宏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金人社监令〔2023〕14号),郝远宏逾期未履行。
2023年5月8日,金安区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四、金寨县人社局查处魏传军拖欠劳动报酬案
魏传军,身份证号:342222********5217。
2023年2月17日,金寨县人社局接到投诉,反映魏传军在安徽金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寨县锦绣书院项目中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违法行为。
经查,金寨县锦绣书院项目由总包单位安徽金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安徽金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项目部分楼栋通过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自然人李元义,李元义又将其中瓦工、钢筋工、木工工程分包给自然人魏传军。在2020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魏传军拖欠2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6.1万元。
2023年4月25日,金寨县人社局依法向魏传军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金人社监令﹝2023﹞33号),魏传军逾期未履行。
2023年4月28日,金寨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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