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2-08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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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徽翔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151141708H

法定代表人:童静,身份证号码:3426231990****5510

主要负责人: 童中权 ,身份证号码:3426231964****553X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在六安中丞时代天境项目中拖欠农民工工资1400万元,499名农民工,并引发群体性事件,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23年1月20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六人社监列告字〔2023〕1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童静、主要负责人童中权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3年2月8日至2026年2月7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2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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