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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特岗教师职称问题
留言时间:2022-05-19 17:09:4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6782
受理单位: 市人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2016—2018年是外地在编老师,期间2017年在外地定了中小学二级教师,那边说评聘是一起的,没有单独的聘任证书,所以我手上现在只有一个二级证书。后来2018年辞职回老家,我现在是六安某县2021年入职的特岗教师,请问: ①我现在还需要重新定二级吗? ②如果不需要重新定级,那现在特岗期间听说这边也暂时不聘我之前的二级,需要等到特岗转正后才能聘,那我现在特岗三年期间在等待被聘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以后用来评一级职称还有效吗? ③六安这边是不是评聘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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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2-05-25 17:09:21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关于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统一口径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2号)等文件规定文件规定:职称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对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认定;对从外省流动到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外省通过社会化评审方式取得的原职称证书,一般根据人事隶属关系,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调入地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确认。异地职称经确认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对于参与中级职称评审,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市教育局,相关问题可咨询市教育局,联系电话为0564-3379809。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市人社局相关科室,联系电话:0564-337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