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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高效毕业生等人才在六安就业创业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3-30 09:28:1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80
受理单位: 市人社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这个政策都不知道是不是现的不公平、到底是以签订的合同的时间为准还是以房产证上面的日期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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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2-04-01 21:45:05
您好!经电话与您本人沟通,现回复如下:您所反映的问题不是很清晰,如果是购房补贴,根据文件精神,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在六安就业创业并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网签备案或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后,即可申报购房补贴,没有产权证日期要求。您可登录“六安市党建引领就业创业工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具体是否符合条件,待您上传材料核定。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致电市人社局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64-33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