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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规范的建议
留言时间:2023-11-14 16:50:4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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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市人社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经济部门专业技术职称到底是考聘,还是评聘?跟工作无关的专业是否可以评聘?建议形成统一的规定,进一步规范。
市人社局
回复单位:市人社局
发表于:2023-11-20 16:18:19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获得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备助理经济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条件以安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年度考试通知为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0564-337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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