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次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8-06 17:25
字号: 下载 打印 收藏

经2024年8月4日六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现将李波等17位同志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市人社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6114、3376015,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劳动能力鉴定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欢迎社会监督。

215次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址

结论(是否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

李波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江红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李萍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顾琼

六安市舒城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王爱社

六安市金寨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李先春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王丙好

六安市裕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刘辉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武平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

肖兵

六安市霍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刘永祥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2

侯坤红

六安市霍邱县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王仰俊

六安市金安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4

吴卫兵

六安市裕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5

陈胜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6

李俊

六安市金安区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7

吴孔仁

六安市金寨县

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