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第1期在职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公示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8-05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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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期间,对死亡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或申领人的主体资格有异议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异议成立的,应重新审核另行公示。其他遗属对遗属待遇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申领人追索。
序号 死亡参保人员 死亡参保人员所属单位 死亡参保人员遗属待遇申领人
经办机构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死亡日期 单位名称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与参保人员关系
1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杨勇 342401********1930 202406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杨思明 342421********0092 其他
2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慈诗春 342421********7431 202407 六安华源制药有限公司 王孝芝 342401********0048 配偶
3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李绍俊 342401********2213 202407 个体 李超 342401********0813 其他
注:1.公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应隐藏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
       2.与参保人关系栏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三类。
       3.如对公示有异议,可联系市养老保险中心:0564-337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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