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第1期在职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公示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养老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1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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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死亡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或申领人的主体资格有异议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异议成立的,应重新审核另行公示。其他遗属对遗属待遇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申领人追索。


序号 死亡参保人员 死亡参保人员所属单位 死亡参保人员遗属待遇申领人
经办机构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死亡日期 单位名称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与参保人员关系
1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王慧波 222403********023X 202210 安徽辰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卜建波 222401********252X 配偶
2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陈浩 342421********1617 202309 安徽天成建设有限公司 关传祝 342421********1646 配偶
3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程俊 342401********001X 202309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韩谋梅 342401********1020 配偶

注:1.公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应隐藏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
       2.与参保人关系栏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三类。
       3.如对公示有异议,可联系市养老保险中心:0564-337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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