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第1期在职职工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公示表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养老中心 发布时间:2023-09-2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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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死亡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或申领人的主体资格有异议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异议成立的,应重新审核另行公示。其他遗属对遗属待遇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申领人追索。


序号 死亡参保人员 死亡参保人员所属单位 死亡参保人员遗属待遇申领人
经办机构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死亡日期 单位名称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与参保人员关系
1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刘良江 342421********6618 202307 六安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姜文环 342421********6649 配偶
2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曹俊红 342401********4727 202308 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翁怀宝 342401********221X 配偶
3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
管理中心
朱思祥 342401********5410 202308 个体 葛自兰 342401********5422 配偶


注:1.公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应隐藏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
       2.与参保人关系栏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三类。
       3.如对公示有异议,可联系市养老保险中心:0564-3376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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