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公示(2024.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养老科 发布时间:2024-06-21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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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社局经对郑家华13名同志的档案进行初审,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条件,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可向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进行举报,举报电话:3376015,人社局监察室电话:3370656,经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退休手续,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核查后未发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序号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备注

1

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郑家华

196907

198710

特殊工种

2

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杜江

196907

199010

特殊工种

3

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谢安建

196907

198711

特殊工种

4

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马辉

196908

198611

特殊工种

5

六安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袁家宏

196908

198908

特殊工种

6

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吴先德

196812

200709

因病

7

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永胜

196710

199005

特殊工种

8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蔡先军

196903

199012

特殊工种

9

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董功青

196811

198712

特殊工种

10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朱丹

197207

200907

因病

11

六安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慕维胜

196906

198811

因病

12

六安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朱勇

196906

199209

特殊工种

13

六安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赵远

196906

198711

特殊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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