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伤认定实行“双公示”制度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实行线下+线上“双公示”制度,即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前,须在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实际工作场所和官方网站进行工伤认定情况公示,线下、线上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双公示”制度是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内容之一,我市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42号)要求,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认定流程,创新调查方法,让参保企业和参保职工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了认定准确率。
据了解,2023年我市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056件,作出结论3848件,所有案件均严格按照程序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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