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因疫情静态管理期间工伤保险工作时限问题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4-22 16:18
字号: 下载 打印 收藏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主城区自4月4日起实施封控,霍邱县4月16日发布通告实施静态管理,要求静态管理范围内人员要积极响应号召,严格做到“足不出户”。我们在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静态管理的同时,也应合理掌握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时限规定,不应因疫情原因造成单位或个人的权益受损,经请示省厅,现就我市因疫情静态管理期间工伤保险工作时限问题通知如下: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疫情影响时间可在申请时限中扣除。因受疫情影响导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难以按法定时限作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可相应顺延办理期限。对于工伤认定决定作出时限需要顺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制作《工伤认定办理延期通知书》,及时告知各方当事人。疫情影响消除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及时作出相关结论。具体时间应依据政府发布通告时间为准。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