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4-04-1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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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据

①《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②《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对象范围

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政策申请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政策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5.办理流程

①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②窗口办理:申请人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6.办理地点(方式)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

7.咨询电话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咨询电话

8.监督投诉电话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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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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