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4-04-1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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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七条:……(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企业接收外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输入地要参照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

2.对象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3.政策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4.政策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5.办理流程

①经认定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向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不再提交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实行网络或部门间信息共享协查核验,若无法核验,可由个人作出书面承诺;

②窗口经办人员受理申请,对申请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进行预审,并做反馈意见;

③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服务科对申请人信息进一步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结并反馈意见,按规定流程报财务打卡发放。



6.办理地点(方式)

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6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1-7号窗口

7.咨询电话

0564-3376090,0564-3376083

8.监督投诉电话

0564-337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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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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