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就业登记
1.政策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
④《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八)……准确记录劳动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等相关信息,并支持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直接打印相关记录。
⑤《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⑥《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三、拓宽就业登记信息采集渠道。……建立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劳动用工备案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相关信息的比对核验……。
2.对象范围
①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②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③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④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3.政策申请条件
①被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
②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③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④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4.政策申请材料
该事项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
5.办理流程
①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②窗口办理:申请人在各县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6.办理地点(方式)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
7.咨询电话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电话
8.监督投诉电话
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办事大厅就业创业业务综合窗口电话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