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4-01-05 17:07
字号:
序号 权力事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3 受理环节风险:设立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人社窗口负责人
审查环节风险:未对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检验;未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的;不根据审查情况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无故拖延办理。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
2.严格问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执行环节风险:办理人员不及时制作和发放许可证并公示;不履行送达程序。 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人社窗口负责人;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2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3 受理环节风险:设立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人社窗口负责人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审查环节风险:未对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检验;无故拖延办理。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
2.严格问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执行环节风险:办理人员不及时制作和发放审批文件并公示;不履行送达程序。 实行限时办理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人社窗口负责人;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3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5 受理环节风险:设立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人社窗口负责人
2.实行效能建设和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3.严格问责,出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审查环节风险:未对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检验;放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条件,无故拖延办理。 1.严格把握政策标准,按许可条件审查。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2.严格问责,出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决定环节风险:不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公开办事程序,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服务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
执行环节风险:办理人员不及时制作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发放审批文件;不履行送达程序。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人社窗口负责人;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2.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事后监管环节风险:不履行监督管理义务;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举报问题。 1.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负责人
2.严格问责,出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5 受理环节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审查环节风险:未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未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评审;无故拖延办理时间;不按规定进行公示。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
2.严格问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不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实行会议研究制度:组织专家组审核材料并实地考察,召开评审会,形成评审意见。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不履行送达程序。 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不履行监督管理义务;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举报问题。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5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5 受理环节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审查环节风险:未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未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评审;无故拖延办理时间;不按规定进行公示。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
2.严格问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不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实行会议研究制度:组织专家组审核材料并实地考察,召开评审会,形成评审意见。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不履行送达程序。 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公开办理时限并接受公众监督。
不履行监督管理义务;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投诉、举报问题。 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6 工伤认定申请 4 故意刁难申请人;不按规定程序受理;无原因超时办理。接受申请人的宴请、贿赂、擅自降低核查标准。无故超期办理。擅自改变审查结论。受申请人请托。违反程序审核审批。无故超期办理。 送达不及时。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工伤保险科负责人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3.做到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按照项目核准规定程序办理。工作时限、标准要明确规定。         4.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参与核查取证过程。
5.将工伤认定案件的受理人与审批人分开。坚持疑难工伤集体研究制度。
6.作出认定或不予认定结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送达申请认定的单位、个人。                   
7 集体合同审查 3 受理环节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接受财物或者娱乐消费,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人社窗口负责人;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审查环节风险:不依据有关法规法规进行审查,徇私谋利,可能导致集体合同的违法条款通过。作出违法审查决定; 无故拖延办理。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
2.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查、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执行环节风险:不及时送达文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8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使用和监管 3 受理环节不履行职责,对应当受理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 1.建立来访登记制度; 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
2.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逐级审查受理。
审查环节玩忽职守,降低收缴保障金标准,使用人单位少缴或不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 1.在审查环节中严格遵守有关程序和时限要求 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
2.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审批环节对不应当审批动用保障金预先垫付农民工工资或不符合退还保障金条件的,给予出具垫付或退还手续;以及滥用职权,擅自挪用保障金的。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劳动监察支队分管领导
2.落实一次性告知、保障金收、垫、退等各项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谁审批、谁负责”,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9 职称申报评审及证书管理 4 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明确工作要求。
2.实行效能建设八项规定,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AB岗等制度。
3.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损害服务对象正当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业务承办人
审查环节刁难主管部门或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科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复查审核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一旦出了问题,追究经办人员相应责任。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业务经办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人
评议环节中因收受礼品财物,影响评议结果,损害公平公正。 1.召开评议会集体研究决定,个人说了不算。
2.形成会议纪要,集体研究决定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评议会参加人员
决定环节因打招呼说情等,违规做出与事实相悖的决定。 1.由分管领导审定。
2.实行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对其做出的决定负责。
分管领导
10 社会保险登记 3 1.受理风险:申请受理不及时,申请资料初审把关不严,不履行一次性告知手续。 1.加强对经办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征缴中心负责人
2.审查风险:未对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检验;无故拖延办理。                 2.科室负责人复核制。通过查看原始申报材料等方式,比对复核初审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执行风险:未按规定办理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未按规定核定或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3.严格问责,做到“谁审核、谁负责”。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