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9〕4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依据
促进居民收入增长既是反映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指标,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所需。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的意见》(皖政〔2018〕101号),这是指导各地做好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重要文件。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开展,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三个方面内容,除切实提高认识、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以及保障措施外,重点从促进城镇居民增收的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项收入构成方面提出了10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提升就业服务,增加工资性收入。二是加大技能培训,提升工资性收入。三是优化创业环境,增加经营性收入。四是加大创业创新,提升经营性收入。五是盘活资源,增加财产性收入。六是扩面征缴,增加转移性收入。七是提高待遇,提升转移性收入。八是精准兜底,增加转移性收入。九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增加职工工资性收入。十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升职工工资性收入。
三、《通知》的政策亮点
文稿坚持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全面落实、突出特色、把握重点,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加减并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科学规范的原则,在4个方面有所创新:
一是提出了推进工作新目标。包括:到2020年,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4%以上,城镇职工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召开各种形式的招聘会1000场以上,提供7万个以上就业岗位;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5%左右;加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保障力度,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每人每月上调500元;到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2000家,新增规上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50家。
二是提出了增收减负新标准。包括:给予在我市企业就业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每人10000元生活补贴和20000元住房补贴;上调失业保险和特岗人员工资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持的60%确定基本生活标准,确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从2.5%提高到8%;鼓励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建立促进企业工资增长奖励资金,对提高职工工资的企业每年按照实际增长总额的5%给予奖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合理控制物价。
三是提出了促进增收新举措。包括:建立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建立就业工作约谈机制;开展各类形式招聘活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等。
四是提出了贯彻落实新方法。为使国家、省、市有关城镇居民增收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实处,文件从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措施保障和责任单位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体现了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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