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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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标准 |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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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力 资源 管理 服务 |
人力资源调查登记 |
及时登记辖区内人力资源信息,录入系统,信息内容完整、真实,更新及时。 |
首次登记2元/人/次 更新完善1元/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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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 |
及时、完整、真实登记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及享受援助政策信息,并及时更新。 |
2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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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稳定 就业 服务 |
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服务 |
动态更新完善辖区劳动者系统台账,通过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举办招聘会、开展岗位对接活动等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 |
就业1人补助 300-5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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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灵活 就业 服务 |
重点群体灵活就业服务 |
通过职业介绍、岗位对接等措施,组织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连续3个月以上月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就业1人补助100元/次 一年不超过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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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转移 就业 服务 |
重点群体转移就业服务 |
动态更新完善辖区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系统台账,通过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举办招聘会、开展岗位对接活动等措施,组织农村劳动力(含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在省内转移就业。 |
就业1人补助 300-5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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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就业 援助 服务 |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服务 |
及时了解辖区登记失业人员信息,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通过多种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
就业1人补助 1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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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 |
及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开展跟踪援助,通过多种措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
就业1人补助 4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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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服务 |
及时认定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政策,开展跟踪援助,通过多种措施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 |
家庭成员就业1人补助1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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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创业 服务 |
创业服务 |
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项目等推荐服务,开展跟踪服务,帮助其成功创业。 |
成功创业1人补助1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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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促进 充分 就业 |
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三公里”充分就业示范社区) |
达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充分就业社区(“三公里”充分就业示范社区)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
国家级补助15000元/次 省级补助10000元/次 市级补助8000元/次 县级补助6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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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创建充分就业乡镇、街道(“三公里”充分就业示范乡镇、街道) |
达到省级、市级、县级充分就业乡镇、街道(“三公里”充分就业示范乡镇、街道)标准,按程序予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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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定 项目 |
市级人社、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市级购买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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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辖区劳动者,指在相应行政区划范围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劳动者。
2.动态更新完善系统台账,指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劳动者个人基础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学历、职业技能水平等)、就业情况(主要包括就业失业情况、就业形式、就业单位、就业岗位等)、就业服务情况(主要包括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情况、享受就业政策服务情况等)及时予以更新完善。
3.稳定就业,指基层平台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举办招聘会、开展岗位对接活动等就业服务,经基层平台推荐帮助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6个月以上,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登记或劳动用工登记备案。
4.灵活就业,指基层平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岗位对接等就业服务,组织劳动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连续一定时间以上,相应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情况记录。
5.成功创业,指基层平台为劳动者提供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帮助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推荐创业项目等创业服务,帮助劳动者新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登记。
6.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当年内不再作为职业介绍补贴资金的申请对象。
7.符合多项服务标准的,以最高标准补助,不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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