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社局机构设置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5-09-1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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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科室名称 科室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负责人
1 办公室
(人事科)
吴方敏 0564-3370083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718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等工作,负责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承担全市实施共享发展行动相关专项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2 机关党委 朱莉 0564-3376062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808室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下午2:30-5:30
(工作日)
3 政策法规科

(行政审批服务科)
黄欣 0564-3376167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806室 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承办法律赋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担本部门公共服务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执行行政审批政策,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下午2:30-5:30
(工作日)
4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罗敏 0564-3376103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716室 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综合统计、内部审计等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下午2:30-5:30
(工作日)
5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卢皓 0564-3376023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606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拟订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和规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考核和培训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就业与社会保险一体化的服务保障体系。拟订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贯彻执行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
下午2:30-5:30
(工作日)
6 职业能力建设科 陶俊 0564-3376028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603室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承办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党建工作。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7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开发科) 许旸 0564-3370637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802室 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市(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负责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有关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市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承担人才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相关工作,承担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8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胡正婷
(主持工作)
0564-3376209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815室 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审批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等相关事宜。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和服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有关政策。
下午2:30-5:30
(工作日)
9 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科 梁允让 0564-3376007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604室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有关配套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省政府制定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査。指导企业劳动标准制订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和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劳动关系三方日常工作。负责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拟订全市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和规划,指导有关政策落实和评价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0 工资福利科 杨梅 0564-3379116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801室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退(离)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承担市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1 养老保险科 刘春磊 0564-3376015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611室 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并拟订相关配套办法。贯彻执行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拟订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政策。会同相关单位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退休审核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制度。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审核工作。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2 工伤保险科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方博 0564-3376013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809室 组织实施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拟订全市工伤认定政策,承担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直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工伤保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伤职工和非因工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订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管理规则。组织拟订全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工伤康复机构和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工伤保险经办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3 农村社会保险科 罗敏 0564-3376013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716室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拟订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4 市表彰奖励办公室(考核培训科) 赵丽 0564-3370062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811室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拟订市级表彰奖励具体政策办法。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国家、省政府和市政府名义奖励的单位和人选,承担相关表彰奖励获得者和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惩戒和培训工作,完善相关考核办法。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惩戒、申诉和控告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审核工作。拟订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和计划,指导协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5 劳动保障监察科 潘亮亮 0564-3339582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58号) 负责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监督指导县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全市跨区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贯彻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农民工工作统计和分析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6 六安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关世凡 0564-3690136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411室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7 六安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李小天 0564-3693133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六楼711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才服务和促进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企业人才政策落实和人才服务工作,承担落实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市直“政录企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编外聘用员额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见习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管理,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负责创业培训、创业大赛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审核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代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保障相关事务。负责省、市人才、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与安全等工作。指导县区人才就业服务机构相关业务工作,配合开展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培训工作。承办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8 六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涂蓉蓉 0564-3693166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5楼707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市社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事务工作,具体承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关系转移接续、待遇发放、基金管理、社保稽核等业务经办工作,具体承办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参保稽核、权益记录等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全市并负责市本级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全市并负责市本级工伤职工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的基金支付等工作。负责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19 六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郑家林 0564-3693066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201室 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补录、军队文职等招募类笔试,负责部分职称类专业资格考试、部分执业(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等专技类笔试有关考务工作。配合处理报名、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承办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20 六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研室 鉴定中心:胡彬

教研室刘迎春
0564-3376029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616室、614室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检查评估和质量督导;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0564-3376030 下午2:30-5:30
(工作日)
21 六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贾婷婷 0564-3376327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610室 负责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基层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参与因劳动争议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下午2:30-5:30
(工作日)
22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六安市金融社保卡管理中心)
张忠国 0564-3376036 上午8:00-12:00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908室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规划建设、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工作的规划、发放和管理工作。
下午2:30-5:30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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