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展情况】关于《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1、召开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2023年11月-2024年2月,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召开座谈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论证会,参考周边市政策,起草了《政策》征求意见稿。
2、书面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政府意见。2023年11月28日和2024年5月31日,市人社局先后2次向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书面征求意见;2023年12月14日、2024年5月31日和2024年6月25日,市人社局先后3次向各县(区)人民政府书面征求意见。
3、公众参与。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合法性审查。2024年2月18日完成六安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2024年2月19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5、专题调度。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调度和完善。2024年4月至5月,潘东旭市长和胡雪松副市长安排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政府对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进行全面了解;5月15日、6月14日,潘东旭市长分两次召开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专题会议,重新修改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政策。2024年6月28日经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7月5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