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人社秘〔2022〕251号
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
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纾困发展,现将《六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6日
六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应对疫情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纾困发展,现就六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困难、有贷款需求且征信良好,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二、贷款金额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贷款期限
最高不超过24个月。
四、贷款利率
贷款执行年利率3.3%。
五、贷款贴息
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当前为2.15%),由个体工商户承担;剩余部分由经办银行按季申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地方贴息部分由市、县(区)分别承担。
六、担保方式
通过市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增信,担保费率为0.2%,由贷款银行承担。
七、办理程序
为提高办理效率,“惠商纾困贷”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网办系统”线上办理。
(一)登录申请界面,了解申请须知。
→登录六安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luan.gov.cn/)
→六安市“鸿雁回归”就业创业平台
→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用户(纾困贷)
→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
→阅读“办理须知”和申请材料。
(注:无登录账号的,可选择新注册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支付宝”进行登录)
(二)填报申请信息,提交银行初审
→勾选“本人已阅读办理须知,并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点击“下一步”填写申请信息
→选择“贷款银行名称”
→勾选本人承诺
→点击“提交”或暂存申报信息修改完善后再提交。
(三)银行通知对接,现场材料复核
承办银行接申请后,通知申请人备齐材料原件,按约定时间到指定经办银行进行资格材料初审。
(四)开展尽职调查,签订合同放贷
承办银行查询征信、核实资料、进行贷前入户调查,报人社部门审核后,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按规定审核放贷。
自申报人申报至签订合同放贷,一般情况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的,经书面说明,可以适当放宽,延期10个工作日。
八、申报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征信报告;
(二)《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三)自有经营店面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四)近期月购销结算清单或银行流水(非必要);
(五)《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非必要);
(六)银行及其它需要补充的材料。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惠商纾困贷”工作,是帮扶市场主体克服疫情影响、满足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的重要手段,对全面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政策宣传、需求信息采集和推送;人社部门负责贷款资格审核及贷款贴息审核;经办银行负责贷款发放、按季申报贴息、按约定支付担保费用;财政部门负责按季结算贴息资金;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发放和政策落实进行监督指导。
(三)强化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社、财政、人民银行、银保监、地方金融监管、经办银行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明确合作事项、责任与要求,定期通报情况、互通信息、解决问题,共同推动“惠商纾困贷”工作深入开展。
(四)防控管理风险。各经办银行应将各行网点作为重要的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惠商纾困贷”宣传活动。在推进“惠商纾困贷”工作模式中,要规范发放条件和程序,全面控制信贷风险,注重贷款质量,严格控制贷款用途,做好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确保“惠商纾困贷”取得实效。